近日,外媒报道称,一名来自立陶宛的男子承认在2013年至2015年间,从谷歌和Facebook两家公司诈骗了 1.22亿美元(约会人民币8.2亿元)。其中,从Facebook那诈骗了9900万美元,谷歌那诈骗了2300万美元。
这个诈骗计划并不严谨,该男子先在拉脱维亚注册了一家“广达”公司,并假装自己是台湾硬件厂商广达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邮件的方式向两家科技巨头发送虚假的合同和发票收据。没想到两家公司都没有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发票照单全收,爽快付费。随后该男子将资金转入塞浦路斯,立陶宛,匈牙利,斯洛伐克和拉脱维亚设立的银行账户。
好在,最终还是被谷歌发现了破绽。如今他面临诈骗,身份盗窃和洗钱的指控,将于7月29日被判长达30年的监禁,同时返还两家公司5000万美元的诈骗所得。
这个故事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两家公司居然在2013年至2015年时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到高额的资金流失。或许是没想到有人的胆子那么大,敢欺骗商业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