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就周杰伦音乐侵权诉网易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宣判网易云音乐赔偿原告腾讯音乐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
判决书显示,原告腾讯音乐称,2017年其通过转授权形式将涉案的周杰伦录音制品授予网易云音乐。2018年3月31日,授权期限届满,腾讯音乐于当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立即下线相关歌曲。然而,网易云音乐明知有关授权已经到期,却伪造了一张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的假数字专辑,以付费售卖的形式通过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网站、网易云音乐PC客户端等多个客户端,向其用户提供。用户支付了相应费用后可以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
腾讯音乐特别强调,在此过程中,被告多次通过其官方微博、网易云音乐小秘书向用户全网推送,强烈建议用户以400元/张的价格进行购买后实现终身免费收听,公然实施侵权行为,企图通过上述侵权行为实现抢占用户市场及获取不法收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对此,被告网易云音乐公司辩称,其在2018年4月1日当天已将涉案歌曲下线。基于双方之前几年续约的操作惯例,加之几乎同时双方就其他歌曲也陆续续约成功,综合来看,网易云音乐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双方仍可就涉案歌曲达成续约,差异可能只在于原告涨价的幅度问题。
除此之外,腾讯音乐突然于3月31日下午17:24通过邮件方式通知歌曲下架且当日是周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在岗,离期限届满仅几个小时,处理相关事宜的人手和时间均严重不足,从而导致本案所涉行为的出现,因此网易云音乐认为并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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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定,2018年3月31日双方签订的涉案录音制品合作协议到期后,网易云音乐平台继续提供下载服务缺乏合法依据,其行为构成侵权。
值得关注的是,该裁判文书中还披露了大量的商业细节。根据网易云音乐透露的数据,周杰伦音乐版权费用不菲,从2015年到2018年,腾讯音乐授权网易云音乐的费用从870万飙至1818.41万。此外,腾讯音乐所持有的周杰伦音乐版权,将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