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第一起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拆伙,财产分割的案件。
2016年,赵某与尹某、袁某、张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由四人分别/联合署名发表文章,以赵某个人名义注册并开设银行公共账户。公众号从2016年7月开始盈利,年收入可达300多万元。但一年以后,四人产生分歧,赵某自行修改了账户密码,阻碍了合作。因此,其他三名合伙人将赵某诉至法院并要求赵某折价补偿每人各100万元,并分割共同运营期间的收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林彬表示,微信公众号是具有广告投放价值和商业盈利价值的,法院方面在评估价格400万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了微信公众号自身的一些特点,还有预期收益等等,最终确定本案的微信公众号价值为340万元。被告赵某需向三个原告各支付折价补偿款85万元,同时依照各方确认的分配比例,分割共同运营期间的收益。
日前,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