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因离职补偿款被拘251天事件,近日在网上持续发酵。针对此事,华为昨日晚间作出了回应。
华为方面称: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28日,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在网上流传。资料显示,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李洪元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部门秘书通过私人银行账户转款30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该笔款项已扣除税费,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在被羁押了251天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补偿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