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三星(中国)前员工莫某某就“虚假报销遭开除”的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三星支付莫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06416元。但三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今案件一审宣判,三星无需支付莫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0余万元。
法院认为莫某某存在虚假申报出差并报销相应费用的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认定三星中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无需支付莫某某赔偿金406416元,案件受理费5元由莫某某负担。
图/视觉中国
2018年12月3日,三星发布惩戒通知书,表示莫某某2015年4月21日回家探亲;2016年2月1日回家探亲;2017年1月2日回家探亲但虚报为出差,并申请报销相关费用,决定于2018年12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
且2018年10月期间,莫某某提交了多份手写的事实确认书,自述存在数次申请虚假出差、虚假出差报销行为,并称“本人违反公司规定,本人愿意归还”。但莫某某表示按照三星内部监察部门要求所书写,当时的报销行为已经过领导审批。
可是三星员工手册中规定虚报资料、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报销单据,不以员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作为认定构成严重违纪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