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违反合约私自跳槽的主播被诉事件也频频发生。
记者最新获悉,广州仲裁委员会近期开庭审理多起YY主播违约跳槽的案件,违约主播均被判赔偿YY直播平台高额的违约金,其中最高违约金达1043万。
10位金牌主播违约被罚最高违约金超千万
据了解,近3个月中,10位YY金牌主播“雨轩”、“苏小筱”、“方丈”、“景熙”、“冉大宝”、“董妍”、“妃儿”、“甜甜”、“一刀”、“柠小萌”因违背与YY直播平台独家签订的《金牌艺人经纪协议》,私自到外站开播而受到违约赔偿的法律处罚。
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今年2月最新审理的一个案件中,YY金牌主播“苏小筱”在与YY平台独家签订《金牌艺人经纪协议》的背景下,在2019年4月擅自到虎牙平台进行直播,不顾YY平台多次警告情况下,被YY平台起诉。广州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最终做出“苏小筱”赔偿YY平台50万元违约金的裁决。
同时,YY金牌主播“方丈”也因擅自到花椒平台直播严重违背与YY平台的独家协议,在YY平台多次警告无效之后被诉至广州仲裁委员会,“方丈”最终被判赔偿YY平台158万元的高额违约金。
作为近期被判违约金最高的YY金牌主播,“雨轩”被判赔偿YY平台违约金共计1043余万元。经进一步了解发现,“雨轩”在经纪公司和YY平台的倾力打造下成为了网红主播。在名气大涨之后,“雨轩”单方面无视与YY的独家协议,违约到陌陌、虎牙平台开播近1年时间,构成了根本违约,并给YY平台对于金牌艺人的管理造成了恶劣影响。
除此之外,“冉大宝”、“董妍”、“妃儿”、“景熙”、“甜甜”、“一刀”、“柠小萌”等YY金牌主播也因违反与YY平台签订的独家协议,均被判赔偿YY平台50万元的违约金。
记者也进一步向YY平台了解到,YY平台对于违约主播仍以商谈和解形式为主。针对无视警告的违约主播,平台则将依法严厉打击其肆意违约的行为,维护金牌艺人的直播管理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直播氛围。
主播要紧守契约精神法律底线不可碰
针对主播违约外站开播频出乱象,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网络直播行业中,网红主播是一种炙手可热的“资源”,在粉丝的追捧下往往能获得巨大的利益。因此,有些主播不满足于一个平台的收入,而是试图脚踏几只船,登上多个平台为自己增加收入。这种行为或许能在短时间内为主播增加收入,但从长远来看,主播形象将因为亵渎契约精神,而受到沉重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直播行业也有多起类似YY金牌主播违约外站开播事件,包括主播曹海违约被判向斗鱼支付1.5亿元违约金、游戏主播“嗨氏”违约被判向虎牙直播支付4900万元违约金、“张大仙”违约被判向斗鱼支付340万元违约金等。
也有不少违约主播因无法偿还违约金成为“老赖”,在经济和个人名誉上承受巨大负面影响。触手主播“入江闪闪”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虎牙开展直播,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列为“老赖”。主播“嗨氏”也因无法偿还4900万元违约金,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加入失信人员黑名单。这也都为广大网络主播敲响不能擅自亵渎法律契约的警钟。
广州天河法院法官张翼也曾在审理类似案件中表示,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不顾约定擅自在其他网站平台从事类似直播,须承担法律责任。建议网络主播在提升名气的同时,也要注意识别行业风险,做到守契约,讲诚信,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绿色健康、生态良好的网络环境。
对于如何减少主播违约事件的发生,郑宁指出,首先对于主播而言,在选择直播平台前,也需要先看清合同里的所有条款,合同签订后应认真遵循合约规定,恪守契约精神,正式到期后才能转换平台,如果未到期,就应避免因违约造成巨额经济赔偿和面临的法律风险。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应避免高价挖人,回归良性竞争,要创新直播内容和模式,提升造星能力,增强平台自身实力。
目前网络主播仍属于一个新兴产业,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还未形成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致使部分主播在履行平台合约过程中法律意识较差,造成违约事件频发。也正因如此,网络主播更需严格恪守契约精神,加强契约意识,以免触碰到违反契约的法律底线。